【温馨提醒】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安全留心中,万事皆成功;安全心中丢,万事皆成空。
住建部2019将继续简化资质类别、等级!
10 May

住建部2019将继续简化资质类别、等级!

资质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申报材料。启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执业: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制度,落实注册人员执业责任。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建立遏制“挂证”问题长效机制。一、建筑业重点领域改革1、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在试点地区保障性住房、装配式住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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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最新通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污染拒不整改者停工整治!
17 Apr

住建部最新通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污染拒不整改者停工整治!

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地和道路扬尘进行了细化管控!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处理不到位,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工整治!一、扬尘管控责任:1、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2、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二、扬尘管控措施1、对施工现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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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住建局凝心聚力共举全县建筑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旗帜
11 Apr

泰顺县住建局凝心聚力共举全县建筑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旗帜

 为体现坚决查处泰顺全县建筑工程领域黑恶势力的决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结合近期泰顺县建筑工程现状及相关工作部署,4月8日,泰顺县住建局在十六楼会议室召开泰顺县建筑工程领域“扫黑除恶”、 “无欠薪”暨第一季度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工作会议,泰顺县住建局副局长包广强,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全县建筑企业及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及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质监站、安监站主要负责人首先就全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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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职责大调整,6月30日前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
03 Apr

住建部门职责大调整,6月30日前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

来源:住建部官网、建筑管理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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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对不起,要开发票请先付工程款!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面临严查!!!
11 Sep

新规实施:对不起,要开发票请先付工程款!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面临严查!!!

在我们建筑行业,经常会遇到采购方客户说,你先把发票给我们开了,等下个月我们再付款,对不起,以后这种情况不能再发生了,因为最新刑法里面把虚开发票也量刑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财务中间人虚开发票的情况 ,一种是职业的,取中介手续费,这种属于知法犯法;另一种是恰巧知道有多余发票的企业和缺少发票的企业。以帮朋友忙的想法变成了介绍人,这种行为多属于不懂法所致。不管懂法不懂法,有没有收取好处费,一旦发生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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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0月30日起,对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实施告知承诺制!
26 Oct

温州:10月30日起,对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实施告知承诺制!

近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优化提效的通知》。本通知严格落实了住建部58号令,自2023年10月30日起执行。对于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实施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时,应提供场所的合法权属证明,接受事中事后监管时,建设单位应将涉及消防的竣工图等资料上传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和相关建设主体不得进行虚假承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不得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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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7 Jul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4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产业升级厚积薄发,粮食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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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业主、总包、分包,谁的责任最大?
11 Apr

拖欠农民工工资,业主、总包、分包,谁的责任最大?

        近日,人社部集中曝光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其中有8起已经移送公安机关,2个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涉案的建设单位、总包企业、分包企业,或被迫支付,或无奈垫付,真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日常生活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往往不在施工单位。但是"背锅"的,往往是施工单位。作为欲哭无泪的"背锅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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